中共定边县委组织部关于全县开展创建“和谐机关”活动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3-09-30 15:30来源:组织部 作者: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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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群众团体,省市驻定单位:
根据全县《关于在全县开展创建模范机关活动的实施方案》(定办发 [2013]7号)文件要求,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全县模范机关创建活动中的和谐机关建设,现就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创建“和谐机关”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实施“选人用人创新工程”、“党建文化建设工程”和“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为抓手,通过进一步推进领导班子建设、党建文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构建“团结务实、安定有序、业绩突出、服务有力”的和谐机关环境,建设素质高、党性强、作风硬的党员干部队伍,为我县推进“工业化强县、农业产业化富民、城市化改善民生”,建成中国马铃薯之都,西北特色农业大县,陕西能源工业强县,塞上绿色生态名县和区域商贸物流名城,实现“六个翻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创建目标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创建模范机关活动的实施方案》(定办发 [2013]7号)文件要求,从2013年起,用三至五年时间,使全县绝大多数机关单位达到“和谐”模范机关的要求,确保到2017年同步完成全县“和谐机关“创建工作。
三、创建内容
(一)推进领导班子建设,为促进机关和谐提供组织保障。
1、创新干部选任机制。要建立健全科学民主规范的干部选任提名制度,规范提名主体、提名程序、提名责任,不断扩大选人用人视野;要规范考察人选资格审定程序,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信息沟通联席会议制度,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现象发生,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要不断完善组织部部务会议、县委常委会和全委会干部人事议事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制和重要岗位人选差额无记名或实名票决制。不断丰富干部任前公示内容,改进公示方式,严格执行科级领导干部任前承诺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任职的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2、规范领导决策行为。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内部分工、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健全完善决策、执行、监督体系,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同时,要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深入搞好调查研究,真切了解实际情况,促进科学民主决策。
3、定期开展谈心谈话。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开展领导干部定期谈心谈话活动:各乡(镇)党委书记,部门的正职领导一般由县委书记进行谈心谈话;各乡(镇)的人大主席、乡(镇)长、副书记、纪委书记,各部门的总支书记、第一副局长,正科级事业单位的正职领导和受县委书记委托的一般由组织部长进行谈心谈话;其他科级领导干部和受组织部长委托的一般由组织部副部长进行谈心谈话,也可由组织部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各部门单位班子成员也要分别与本系统、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定期进行谈心谈话。通过定期开展谈心谈话,从思想上加强沟通和交流,了解干部的思想状况以及工作、生活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对反映出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进行解决,对反映出的不良苗头要及时予以引导纠正。
4、强化干部教育培训。以“建设两个基地(白泥井镇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示范基地、纪畔乡党建文化示范基地)、打造四个平台(县乡党校平台、党建文化平台、实践创新平台和网络教育平台)”为重点,整合县乡党校、两个基地、农家书屋、党建网站、远程教育、手机通信等多种资源,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总要求,着力构建 “多层次、全覆盖”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全面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
(二)推进党建文化建设,为促进机关和谐提供政治保障。
1、统领思想。通过实施党建文化建设工程,实现中共政党文化社会化,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性教育和道德教育,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党建文化的重要内容,融入到工作的各个层面,用共同目标、共同志趣、共同理想信念凝聚人心,着力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强烈的向心力、凝聚力和群体意识。
2 、强化组织。紧紧把握“加强文化引领、创新活动载体、强化党的观念、推动基层建设、促进全盘工作”的党建工作主线,夯实阵地、班子、制度、思想、作风、能力、薪酬、廉政等“八项建设”,强化组织领导、经费投入、舆论宣传、责任落实、督查考核等“五个到位”,发挥好凝聚、导向、约束、激励、提质等“五大作用”,加强理论与实践、目的与载体、示范与全面、传承与创新、党建与发展等“五个结合”,通过筑牢“四维一体”基层党建工作格局,推动和谐机关建设。
3、严格管理。一是管住党委:按照《定边县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分类排队管理办法》,通过下达《年度党建工作责任书》,设立24个“一票否决”项目、48条计分标准,用硬性指标考实考准区域党建,评定出一类、二类、三类党(工)委,实行倒逼管理机制,严格奖惩兑现。二是管严党员:实行“3333”党员发展管理办法,即入党积极分子要 “三荐”,本人自荐、群众举荐和党员推荐;党员发展要 “三全”,全面审查、全程公示和全体宣誓;党员转正要“三考”,考试、考评和考察;党员管理实行“三制”,学分制、承诺制和年审制,以此来全面提升党员队伍素质。
(三)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为促进机关和谐提供智力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落实县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将人才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做出部署、抓好落实。建立健全人才工作责任制,在人才培养、吸引、使用、评价、激励、保障等方面,制定相关配套文件或制度规定。
2、推进队伍建设。结合实际,实施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人才队伍的培训和实践锻炼,努力提高人才工作者的学习能力、研究能力、创新能力、沟通能力和执行能力。注重发挥人才作用,为人才发展搭建平台,积极组织引导各类人才投身经济社会发展。
3、优化工作环境。建立完善联系人才制度。在为人才创造良好工作和生活环境方面有切实举措,积极为人才办实事。大力宣传人才工作和各类优秀人才。经常宣传人才工作和优秀人才事迹,积极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4、鼓励创新创业。支持创新型科技人才,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重点学科、关键领域开展基础性、前瞻性研究和技术创新、集成创新。鼓励各类实用人才创业。鼓励农村致富带头人、大学生村官、能工巧匠自主创业,引领带动农民工返乡创业、农民就地就近创业。鼓励大学毕业生、转业退伍军人、城镇失业人员自主创业。
四、创建要求
(一)成立组划。为了切实加强对创建和谐机关活动的组织领导,县委组织部决定成立全县创建和谐机关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孟春伟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张明山、薛诚、钟子俊、刘海雄、魏岳峰、王晓东等六名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屈永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陈月师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全县创建和谐机关的组织协调、督查验收等工作。
(二)落实责任。创建和谐机关活动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组织部各办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分工负责,协作配合,齐抓共管。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工作由干部室、人才办、干教办负责,任正宝同志为直接责任人;党建文化建设推进工作由基层办、政研室负责,张国智同志为直接责任人。同时,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和谐机关的创建工作,紧紧围绕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结合创建活动的基本要求,及时安排部署,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尽职尽责,做到以领导班子带动机关队伍,以党员干部带动职工群众,以人才培养带动工作创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以党建促创建,以激励促和谐,层层抓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抓好宣传。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媒作用,采取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本乡镇、本部门单位在创建和谐机关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努力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四)强化督查。县委组织部将把各部门、单位创建和谐机关活动的开展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与各单位评优树模挂钩。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活动成效突出的单位,将予以通报表彰;对创建工作任务不落实,活动开展滞后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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