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入党材料要认真审查做到“三看”
时间:2013-02-22 15:31来源:直工委 作者: 点击:
次
组织员办公室、党委组织委员在发展党员整个过程中对入党材料要进行认真审查,做到“三看”。
一看材料是否齐全。
入党材料主要应该有:本人人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自传,《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综合政审材料 (含单项材料),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材料,接受培训情况的材料,《入党志愿书》,思想汇报,28周岁以下团员青年入党应有团组织推优材料,预备党员考察材料。材料不齐全的,应责成所在支部尽快补齐。
二看手续是否完备。
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到转为正式党员,履行的手续必须符合《细则》的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该纠正的要纠正,该完善的要完善,对违反《细则》规定的有关责任人要查明原因,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视情况作出组织处理。
三看材料内容填写是否完整准确、符合要求。
(1)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的意见应按时按要求填写,要比较详细地反映入党积极分子的现实表现情况和优缺点;
(2)对发展对象集中培训应注明时间、内容、培训单位、考试成绩;
(3)填写接收预备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决议,要综合支部及党员对发展对象入党和预备党员转正进行讨论的意见,全面反映本人现实表现、优缺点,写明有表决权的党员应到、实到、同意人数;
(4)上级党委派人谈话要对人党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同本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然后将谈话情况和自己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5)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要注明预备期起止时间,审批预备党员转正要注明党龄开始计算的时间;
(
6)材料必须用钢笔或毛笔书写,字迹要清晰;
(7)用语规范 (是哪一阶段就是哪一阶段的称呼,不可倒置);
(8)格式规范,没有的栏目填 “无”。而不是划“x”或 “一”等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