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的四次历史性转变
时间:2012-10-18 10:22来源:直工委 作者: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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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革命胜利到现在,中国共产党在55年的执政历程中,党的执政能力经历了四次历史性的转变。党的执政能力的每一次历史性转变,都给党的执政事业带来了新局面,都使党的执政理念和实践进入了一个新境界。
一、由“革命能力”到“执政能力”的转变
由“革命”到“执政”,是中国共产党的一个重大历史转变。因此,由“革命能力”到“执政能力”的转变,应是中国共产党人领导意识和领导能力的一次历史性转变。
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国情和推翻三座大山的历史任务,使得我们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28年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中,逐步形成了“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理论。在这一革命理论的指导下,党的领导能力集中表现为领导革命战争、推翻三座大山的能力。新中国建立前夕,党面临着由“革命”到“执政”的重大转变和“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把中国建设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新形势新任务,毛泽东发表了《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集中地论述了中国共产党人由“革命理念”到“执政理念”的历史性转变。他指出,即将建立的新的国家政权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中国共产党执政,就是对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对反动派实行专政;党的执政任务,是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进到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进到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消灭阶级和实现大同”。在这一执政理念的指导下,中国共产党人开始了由领导革命战争能力到执政能力的历史性转变。
当革命战争时期大规模的疾风暴雨式的阶级斗争结束后,当昨天的领导革命战争的能力需要适时转变的时候,中国共产党人表现出了惊人的毅力。在外部帝国主义国家封锁我国的环境下,在20世纪50年代末中苏关系“闹翻”后别人卡我们脖子的条件下,在20世纪60年代初三年严重自然灾害的苦日子里,在生产力水平低下、一穷二白、自然灾害不断的基础上,我们中国共产党人迅速转变自己的工作方式,担负起领导中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制度的繁重任务。在这种复杂的历史环境中执政,党号召全党和全国人民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搞建设,创造出了“两弹一星”等无数惊人的业绩。结果,中国共产党人硬是在一个贫穷落后的国度里,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制度。党也在这艰苦创业的环境中,锻炼出了自己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搞社会主义建设的执政能力。
党在执政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前进方向,坚持对人民内部实行民主的理念,深入群众、动员群众、宣传群众,把几亿中国人民齐整整地组织起来,投入到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新中国建立后,国内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的大量矛盾,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对人民内部矛盾的分析和处理,显然已经成了我们党的基本的执政活动。因此,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我们党的一个最基本的执政能力锻炼。1956年和1957年,党的八大和毛泽东的《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等文献,围绕正确处理十大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建设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等重大问题,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自己的执政理念。尽管1957年以后党和国家经历了一个又一个的政治运动,其中包括长达10年的“文化大革命”,但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矛盾及日常的吃穿住行问题,必须一天也不能停地给予认真解决。因此,在1957年以后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岁月里,中国共产党人历尽千辛万苦,运用各种方法化解矛盾,确保国家整体平安,培养起了党在政治运动中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
二、由“抓革命、促生产”到“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转变
大浪淘沙,洗尽铅华。毛泽东同志为我们党确立的执政理念,在经历了30年的实践发展后,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以邓小平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深刻总结党执政后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坚定不移地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执政理念,同时,结合改革开放后党执政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努力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党的执政理念产生了新的历史性飞跃。党的执政理念新的历史性飞跃,突出地表现为由“抓革命、促生产”到“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飞跃。1957年以后,我们党逐步在理论上走上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发展道路。面对7亿中国人民的日常生活和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党提出了“抓革命、促生产”的执政理念。实际的执政实践中,用抓阶级斗争促进经济建设,以抓阶级斗争为主、抓经济建设为辅。这一理念的贯彻实施,使党和国家遭受了惨痛的损失。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果断地停止了“以阶级斗争为纲”和“抓革命、促生产”的执政理念,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理念,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执政内容方面,把“抓革命、促生产”和群众政治运动式的“大民主”变革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我们党执政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党的执政理念的这一历史性飞跃,迅速带来了党的执政事业的新局面,也促使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开始了新的历史性转变。首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取代了“以阶级斗争为纲”,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培养锻炼了中国共产党人全身心发展国民经济与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能力。其次,实行对外开放,国门打开,国家先启动东部沿海地区为对外开放的窗口;继之,启动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为对外开放、引领中国经济发展的龙头。随着对外开放格局的逐步形成,国家大量引进外资,引进西方发达国家先进的科学技术与先进的管理经验。西方方方面面地向中国涌入,中国层层叠叠地向西方涌进。在这对外开放“无硝烟的战场”上,锻炼了党领导中国人民走向世界、勇闯世界的能力和对外开放条件下如何执政的能力。第三,改革开放后,党在执政事业中,吸取“文化大革命”中“大运动”、“大民主”、不讲法制的沉痛教训,稳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党的执政能力也在“大民主”的层面,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方向转变。
三、由“依政策治国”到“依法治国”的转变
中国共产党人在建国后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坚定地遵守“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的治国理政理念,实际执政中,主要是“依政策治国”,一切都按政策办事。在1949-1997年长达48年的时间里,培养起了中国共产党人制定政策、掌握政策和执行政策的治国理政能力。
改革开放之后,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迅猛发展,单一的“依政策治国”显然已跟不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党适时调整了治国方略,199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治国理政方略。从“依政策治国”到“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人执政理念的一个新的飞跃。紧接着,全党也迅速迈开了依法治国的坚定步伐,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也迅速开始由“依政策治国”向“依法治国”的转变。
党的十六大总结十五大以来全党“依法治国”的历史经验,进而集中全党智慧,进一步提出了“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人民当家作主”三者有机统一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的新理念。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在加强依法治国能力建设问题上,进一步提出了“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的新课题。从党的十五大到十六届四中全会的七年时间里,中国共产党人认真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积极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七年的艰辛探索,中国共产党人整体上基本实现了由“依政策治国”到“依法治国”的转变,依法治国的治国理政能力也在不断提高。同时,在国家的日常社会生活中,当具体法规建设还不成熟的时候,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还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政策建设、法制建设,二者相辅相成,有机结合于依法治国的历史进程中。正因为此,中国共产党人的依法治国能力极富中国特色。
四、由“实际能力”到“理论能力”的历史性飞跃
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为标志,中国共产党人的执政能力建设开始了新的历史性转变,即由“实际能力”到“理论能力”的历史性转变。
中国共产党人在55年的执政事业中,客观上存在着丰富的执政经验和执政能力,但缺乏理论上的总结和理论上的升华,用以能动性地指导执政实践。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对党执政55年的历史经验,进行了深刻的理论总结;对十六大以来的新实践与新经验,进行了新的理论概括;对党的执政理论,进行了理论框架和研究方向的定位。这样,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就由过去的“实际能力”开始向新时期的“理论能力”转变。这种由“实际能力”向“理论能力”的转变,突出地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十六届四中全会对党执政55年的历史经验,进行了深刻的总结和理论上的升华。十六届四中全会集中全党的智慧,从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理论的高度,论述了六条基本的执政经验,即:(1)必须坚持党在指导思想上的与时俱进,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2)必须坚持推进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增强社会主义的生机和活力;(3)必须坚持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发展作为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4)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5)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6)必须坚持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第二,十六届四中全会对新时期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进行了理论上的新概括。这一新概括的基本理论内涵为:(1)要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完善党领导经济工作的体制机制和方式。(2)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3)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不断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牢牢把握舆论导向,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优先发展教育和科学事业。(4)要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维护社会稳定。(5)要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不断提高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提高科学判断国际形势和进行战略思维的水平,掌握处理国际事务的主动权,增强同国际社会交往的本领,坚决维护国家安全。
第三,十六届四中全会对党的执政理论,提出了新的体系构架和确定了新的研究方向。十六大以来,全党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研究的同时,对党的执政理论也进行了积极的探讨。从2004年7月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到十六届四中全会,对党的执政理论的研究日渐明了,提出要从“执政理念”、“执政方略”、“执政资源”、“执政基础”、“执政方式”和“执政体制”、“执政环境”等七个方面,加强中国共产党执政理论的研究,并用以能动性地指导执政实践,不断提高中国共产党人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在大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过程中,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建新机制、增长新本领,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使党的执政方略更加完善、执政体制更加健全、执政方式更加科学、执政基础更加巩固。
总之,总结中国共产党执政55年的发展历程,此次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由“实际能力”向“理论能力”的历史性转变,是一次能动性的历史转变。这一历史性的转变,预示着中国共产党的执政事业和中华民族的复兴大业,即将进入一个伟大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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