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通报1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时间:2014-05-12 16:17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作者: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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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
陕西省通报1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张文祥,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马额中心校副校长,因大操大办喜庆事宜,近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邢相如,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马额中心校校长、党支部书记,因管理不严负领导责任,近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王伟,陕西省西安市棉花公司党委书记、经理,因违反公车管理规定,近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王乃荣,陕西省西安市户县蒋村镇人大副主席;杨晓涛,陕西省西安市户县蒋村镇叶寨片副片长;李昂,陕西省西安市户县蒋村镇叶寨片片长,因“五一”值班期间擅自脱离岗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梁燕芝,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交通局党委办公室主任,因违反工作纪律,近日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赵巧妮,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交通局工会主席,因违反工作纪律,近日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李文战,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交通局出租车管理处副主任,因违反工作纪律,近日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杜怡波,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交通局管理站职工,因违反工作纪律,近日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冯蓬勃,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交通局纪委书记,因分管出租车管理处工作,被追究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5.师超,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城关镇卫生院院长,因违反公车管理规定,近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王小峰,陕西省铜川市印台区扶贫办司机,因违反公车管理规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井松,陕西省铜川市印台区扶贫办副主任,因管理失职,被诫勉督导。姜得永,陕西省铜川市印台区扶贫办主任,追究领导责任,被警示提醒。
7.贺彬,陕西省铜川市王益区公安分局协警,借调到王益区水泥煤炭计量监测管理中心,因违反公车管理规定,被辞退。贾斌栋,陕西省铜川市王益区水泥煤炭计量监测管理中心负责人,因管理不严,追究领导责任,被警示训诫。
8.汤建潼,陕西省渭南市潼关县桐峪镇副镇长,因违反公车管理规定,近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王育红,陕西省渭南市高新区红星村委会司机,因违反公车管理规定,被罚款1000元。黄卫生,陕西省渭南市高新区红星村委会副主任,因对公车管理不严,追究领导责任,被警示训诫。
10.杨浩祺,陕西省汉中市留坝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因违反公车管理规定,受到警示提醒谈话。
11.汪大军,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坝镇司机,因违反公车管理规定,近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2.李胜军,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县科技局司机,因违反公车管理规定,近日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13.刘占忠,陕西省延安市延长县交口镇贺家川村党支部书记,因利用职务骗取国家补助,近日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陕西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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