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时间:2012-10-23 10:03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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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制定本次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一、大会的选举工作,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主持。
二、经×党委(总支)批准,我×下一届支部委员会由委员×人组成。
三、×××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首先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提交全体党员酝酿讨论,民主协商,并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批。支部委员会将候选人预备名单提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候选人,由大会进行选举。支部委员会的差额比例为20%以上。
四、大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
五、凡党的组织关系在本单位的正式党员(除正在留党察看者外)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到会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可以投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如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画一个“O”。如不赞成,在其上方空格栏内画一个“×”;如弃权,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选票×××栏内将另选人姓名填上,并在其姓名上方空格栏内画一个“O”。一张选票所赞成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如果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投票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投票无效,重新进行选举。
六、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依次取至应选名额。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进行再次差额选举。如果最后几名候选人得到赞成票超过半数且得票数相等,无法确定谁当选时,应就这几名候选人再次投票,得赞成票多者当选。
七、选票一律用蓝黑钢笔填写,符号要准确,位置要端正。选举人将选票填好后,由本人投入票箱。到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投票的顺序是:首先由监票人、计票投票,然后由党员依次投票。
八、大会设监票人×名、计票人×名,监票人、计票人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名,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已作为候选人的党员不能担任监票人、计票人。监票人在上届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对大会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情况由监票人公布,选举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
九、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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